汕头防治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有关作业活动环境污染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条件

(1)配备的污染清除设施、设备、器材和作业人员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2)有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的污染清除作业方案;(3)有符合国家有关防治的规定的污染物处理方案;

二、办理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13号国信大厦东门7楼

三、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船舶检验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治污染的规定。

要说明作业地点、具体作业内容。

准确,清晰。

科学、详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科学、详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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