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用枪支配购证核发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

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申请材料不齐的,补正后再提交;

2、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3、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市公安局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安全检查验收,如不合格,申请单位应按市公安局提出的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再申请验收;

5、市公安局自受理之日起20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的决定。

特殊环节

四、办理材料

原件

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修正)(2015年)

第十条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应当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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