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区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办理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使用本公司账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网址:

http://wsbs.meizhou.gov.cn/portal/website/index.action)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

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

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要求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实地查看,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工

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且公示无异议的,市行政审批科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制作《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并加盖市交通运输局印章;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市政府组织的招投标中标后依法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

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含电子版)。

2、受理:窗口接件人员接收材料并做好信息登记;窗口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格式规范等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和申请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按要求补齐申请材料后再予以受理;

窗口负责人作出受理决定后将受理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起转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业务负责科室。

3、审查: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实地查看,待审核无误后交由分管领导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3

个工作日。准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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