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证怎么办理

一、低保证的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入户调查

3、召开民主评议会

4、公布初审对象名单

5、填写审批表

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户调查

7、公布拟保人员名单

8、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

9、区民政局审批

10、公布低保户名单

11、发证

二、低保申请条件

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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