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新录用或者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办理要件:

1、《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补缴)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花名册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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