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海域使用权的审核、审批办理怎么做

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编号和收件凭证。窗口人员即时根据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转承办机关相关科室进行受理审查,并向申请人提供申请编号及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请人。

2.受理。承办机关收到网上申请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申请人根据网上系统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承办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用海申请并请求发放海域使用权证,并告知申请人。

特殊环节

二、办理材料

1.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相符2.附件齐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用海信息与其他文件相符

1.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相符2.附件齐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内含项目宗海图盖章原件及完整坐标,信息相符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内含专家评审意见2.报告内容与评审意见相符3.有效期内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有效期限内2.与原件、用海单位、项目信息相符3.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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