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迁出户口及迁往省外户口办理流程

黄石迁出户口办理条件: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

5、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

6、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黄石户口业务办理地点:

黄石市花湖派出所

电话:(0714)6523140

地址:花湖大道62号

黄石市黄石港派出所

电话:(0714)6512281

地址:新街4号

黄石市团城山派出所

电话:(0714)6355160

地址:安达路35号

黄石市铁山派出所

电话:(0714)5418411

地址:广友路6号

黄石市大桥派出所

电话:(0714)6510119

地址:迎宾大道

黄石市临江派出所

电话:(0714)6484696

地址:飞云巷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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