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四川省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提取

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限四川省境内);

2.偿还因购房而产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限四川省境内);

3.职工装修新购自住住房的(限四川省境内);

4.租赁自住住房的(限广元市境内)。

(二)非住房提取:

广元非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异地调动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职工考取研究生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

8、职工离职参军的。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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