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指南

人才居住证续办分为:1.有效期内续办2.过期续办

有效期内续办,只要您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办。过期续办,如您有特殊原因造成人才居住证过期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醒您尽量抓紧时间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一般情况下,过期时间越短,材料齐备通过率越高。)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签的,本人应当于有效期满前10日之内,向居住地受理点提供有关材料办理续签。

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009年7月前办理的子女随员证续办,需提供子女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续办流程:

申请人可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内提出续办申请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www.21cnhr.gov.cn)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介绍信,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111111),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个人或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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