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城区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哪些前提

一、办理条件

范围条件: 东莞市内所有水利工程。

二、办理机构

东莞市水务局

三、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21号

五、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意见;

3迁移、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方案;

4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补救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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