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社保卡的应用

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功能。

1、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可以作为持卡人办理参保登记、求职招聘、登记就业失业、各类人才服务、转移社保关系等业务,享受各项服务的身份凭证;

2、记录、查询信息,社会保障卡中将记录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终端查询个人的社保记录等业务信息、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dy.lss.gov.cn:8000/SBK/)查询个人社会保障卡状态信息,2016年通过四川省统一制卡,2016年办理的社保卡不能在德阳人社局官网查询,查询电话:12333;

3、就医结算服务,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德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特殊病门诊划卡,在旌阳区、什邡市中医院挂号就诊结算,还将扩展应用至全市定点医院支持挂号、诊疗、取药、付费等就医全过程;

4、持卡缴费和领取待遇,持卡人可以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缴纳各项社保费,领取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津贴、生育津贴、报销的医疗费、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

(二)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目前,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

(三)扩展功能。

社会保障卡可扩展应用到财政、民政、卫生计生、公积金等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中,如惠农财政资金直补、居民健康服务、领取公积金及其他政府公共服务。

(四)身份证明功能。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明确了伪造、变造、买卖、非法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刑罚适用问题。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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