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网上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在网上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经办人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科长核查,科长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市林业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核意见书。由市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审核意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市林业局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市森防站经办人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负责人核查,负责人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市森防站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由市森防站向申请人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市森防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特殊环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