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办理时间

一、办理时限

4(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原件,由组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

原件,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

原件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

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代理人/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收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原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时,经办人签署,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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