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办理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市和平分厅”(http://wsbs.hep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到窗口工作人员实施机关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向申请人送达审批证件及文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通知书。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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