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建设骨灰堂审批办理时间

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斗门区民政局

三、办理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建立的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可行性论证,资金来源等筹备情况,申办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等

申请登记时须持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金额须符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求。

如场所(场地)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权证明。

基本情况包括:拟定法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职业、个人简历等。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验证时原、复件一并验,留复印件备案。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2017年)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2017年)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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